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市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1.2 服务名称:灌东盐场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用车租赁服务。
1.3 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1.4 租车期限:暂定8个月。
1.5 车辆及服务要求:GL8商务车一辆,车龄3年以内,公里数3万以内,提供全职司机一名,驾龄10年以上,提供车辆保险、日常维护;根据施工需要常驻现场,食宿自理。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服务期间不得更换车辆、司机。
1.6 招标人负责范围:招标人负责油卡、ETC费用。
1.7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1.7万元/月(包含司机费用),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服务范围包含车辆租赁服务。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司机、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6、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6年3月 27 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标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正、副本及原件装在同一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联系方式:秦工 15295373208。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4、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
联系人:秦先生 15295373208
建设期用车租赁服务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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